一、评价报告基本情况
报告编号 |
GHWP-2015-102 |
评价类别 |
控效改现状 |
项目名称 |
工厂自动化设备、轨道交通智能设备及环保设备生产项目 |
风险类别 |
较重 |
评价单位 |
江苏国恒安全评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报告编制人 |
马丹、李存燕、于涛、徐春兰、方明 |
建设单位 |
南京熊猫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袁孝中 |
项目地理位置 |
南京栖霞仙林经天路7号熊猫装备园 |
备案/审核/验收部门 |
南京市栖霞区安监局 |
备案时间 |
2016.5.24 |
现场调查人员 |
马丹、李存燕 |
调查时间 |
2015.6.16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袁孝中 |
采样、检测人员 |
胡清江、陈小龙、冷晓丽、姜迎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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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检测时间 |
2015.11.2-2015.11.4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袁孝中 |
评审专家 |
张荣、吴会、张恒东 |
评审时间 |
2015.12.16 |
二、项目简介
“熊猫”电子装备及系统制造产业具有悠久的历史,是我国军工装备研制生产的骨干力量,具备通信、雷达、电子对抗等大型电子装备的 自行设计、制造能力,其拥有的关键核心技术已形成了强大的竞争优势。为推进公司电子装备业在新形势下快速健康发展,根据公司《三年发展规划纲要(2011-2013年)》的要求,现决定在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183704.2万元,建设工厂自动化设备、轨道交通智能设备及环保设备建设项目。
本项目承办单位为南京熊猫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将负责本项目的具体建设及运营,注册资本25000万元,由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南京熊猫电子装备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出资比例分别为99%和1%。
南京熊猫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目前已取得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开发、制造、销售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设备;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电气机械及器材;塑料制品;风机、衡器、包装设备等通用设备;环保、社会公共安全及其他设备;模具;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系统集成;物业管理;并从事上述经营业务的售后、技术服务等业务。
建设项目规模:占地178093m2。规划建筑为七栋主体建筑,即在基地入口西侧规划为一栋研发综合楼(41979.17m2),场地南北向布置五栋生产厂房(1#厂房:9108.3m2;2#厂房:10235.82m2;3#厂房:10442.54m2;4#厂房:19844m2;5#厂房:25054.2m2),动力中心:1100m2,辅助生产厂房:81840m2,厂区总建筑面积119000m2。
本项目建成后将生产三大类产品,即工厂自动化设备、轨道交通智能 设备和环保设备。其中工厂自动化设备100964台套,主要TFT-LCD全自动传输系统4套、新型环保包装成型系统60套、全自动丝网印刷机300台、无铅回流焊炉600台、多功能数字化逆变焊机100000台;轨道交通智能设备6008台(套),包括自动售检票系统(AFC)4套、票务清算管理中心系统(ACC)、自动检票机2000台、地铁闸机4000台;环保设备120套,包括污水污泥削减系统20套、水环境自动 在线监控系统100套。工厂自动化产品主要用于工业自动化领域,轨道交通设备主要用于城市轨道交通和高速城际铁路等领域,环保设备用于环境保护行业。
三、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序号 |
厂房 |
岗位 |
工作内容 |
职业病危害 因素名称 |
接触时间 (h) |
1 |
1﹟装配厂房 |
包装岗位 |
装配 |
噪声 |
6 |
2 |
机器人岗位 |
装配 |
噪声 |
6 |
|
3 |
检验岗位 |
检验 |
噪声 |
6 |
|
4 |
2﹟净化厂房 |
组装岗位 |
组装 |
噪声 |
6 |
5 |
贴膜岗位 |
贴膜 |
噪声 |
6 |
|
6 |
装配岗位 |
装配 |
噪声 |
6 |
|
7 |
打包岗位 |
打包 |
噪声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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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3﹟冲床及钣金厂房 |
剪板岗位 |
剪板 |
噪声 |
6 |
9 |
冲床岗位 |
冲床 |
噪声 |
3 |
|
10 |
数控岗位 |
冲床 |
噪声 |
6 |
|
11 |
折弯岗位 |
折弯 |
噪声 |
6 |
|
12 |
激光切割岗位 |
切割 |
激光辐射、噪声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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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点焊岗位 |
焊接 |
电焊烟尘、铜烟、二氧化氮、电焊弧光、噪声 |
2 |
|
14 |
气焊岗位 |
焊接 |
电焊烟尘、锰及其无机化合物、二氧化氮、电焊弧光、噪声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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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装备岗位 |
装备 |
噪声 |
6 |
|
16 |
组装岗位 |
组装 |
噪声 |
6 |
|
17 |
5﹟机械数控加工中心轨道交通厂房 |
铣加工岗位 |
铣加工 |
噪声 |
6 |
18 |
车加工岗位一 |
车加工 |
噪声 |
6 |
|
19 |
钳加工岗位 |
钳加工 |
噪声 |
6 |
|
20 |
数控岗位 |
操作点 |
噪声 |
6 |
|
21 |
激光切割岗位 |
激光切割 |
激光辐射、噪声 |
6 |
|
22 |
钻床岗位一 |
钻床 |
噪声 |
6 |
|
23 |
加工区岗位一 |
加工 |
噪声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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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配电室 |
配电室 |
配电室 |
工频电场 |
0.5 |
本次现场检测进行了3天,共设二氧化氮岗位2个,检测点5个,共获得有效样品45个;铜烟岗位1个,检测点3个,共获得有效样品27个;锰及其无机化合物岗位1个,检测点2个,共获得有效样品18个;电焊烟尘岗位2个,检测点5个,共获得有效样品45个;噪声岗位40个,检测点46个,共获得有效数据414份;工频电场岗位1个,检测点1个,共获得有效数据9份;紫外辐射岗位2个,检测点5个,共获得有效数据45份;照度岗位9个,检测点9个,共获得有效数据81份。
检测结果表明,该公司工作场所各岗位化学有害因素:二氧化氮、铜烟、锰及其无机化合物、电焊烟尘浓度均符合GBZ2.1-2007标准;各岗位物理因素:11月2~4日 3#冲床及钣金厂房大冲床区噪声不合格,其他岗位噪声、各岗位工频电场、紫外辐射强度均符合GBZ2.2-2007标准;各岗位照度均符合GB50034-2013标准。
工作场所有毒物质样品合格率100%,粉尘样品合格率100%,噪声合格率93.4%,工频电场合格率100%,紫外辐射合格率100%,照度合格率100%,激光辐射合格率100%。
企业3#冲床及钣金厂房大冲床区噪声不合格,主要原因为企业为机器加工,建议企业为该岗位的操作员工配备有效地防噪声耳塞,并降低员工的接触时间,经现场核查,企业已为该岗位的操作员工配备了有效的防噪声耳塞。
四、评价结论与建议
1)该企业为职业病危害较重的用人单位,企业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定期进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2)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考核管理的力度,把职工是否佩戴个人防护用品、防护设施维护、职业卫生培训以及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执行等情况纳入个人考核。
3)加强企业各级管理者、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操作工人的职业卫生教育培训,使全体人员充分认识到职业病危害的严重性和可防性,增强个体防护意识,各级管理者要督促工人在有害岗位工作时全程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定期组织职工学习事故处理、应急救援、自救互救技术,使工人了解生产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防护措施,懂得具备紧急事故处理、应急救援的能力。
4)应重视职业危害关键控制点的作业环节的管理,督促检查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维护和使用情况,特别是进行这些作业时工人的个体防护。
5)加强生产车间卫生管理,合理划分堆放区域,规范物料堆放。
6)加强生产车间作业人员应急救援演练的培训,合理制定逃生路线。
7)企业设有打磨岗位,但打磨岗位在电焊岗位周围,建议企业以后在条件允许下,设置单独的打磨间,并设有相应的除尘设施,以降低操作员工直接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几率,便降低打磨作业对整个车间的危害。
8)建议企业开展新项目时,对施工过程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委托具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检测资质的机构进行检测。检测、评价结果定期向所在地安监行政部门报告,并向劳动者公布。
1)本项目可能产生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可能产生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电焊烟尘、铜烟、二氧化氮、锰及其无机化合物、电焊弧光、激光辐射、噪声、工频电场等。
2)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本项目属于专用设备制造业,依据《国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的分类要求,本项目应判定为职业病危害风险较重的建设项目。
3)检测结果表明,本项目工作场所有毒物质样品合格率100%,粉尘样品合格率100%,噪声合格率93.4%,工频电场合格率100%,紫外辐射合格率100%,照度合格率100%。
4)工作场所有害因素的测试结果表明,该项目所采取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总体是有效的,有害因素得到控制,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管理制度较为齐全,防护设施的运行情况正常,职业卫生防护措施能达到《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的“劳动过程中防护与管理要求”。
5)该项目的总平面布置、生产工艺选择和设备布局合理。
6)该项目个人防护配置、发放、使用、管理和维护符合相关标准,作业人员穿戴劳防用品情况良好。
7)建筑卫生学和辅助卫生用室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8)在职业卫生管理方面,有管理体系、管理制度和操作规定,注重安全生产、职业卫生和环境保护教育,重视操作工人的个人防护,对可能发生的应急事故制定了一套较完整的处理救援方案;具有一定职业健康监护制度,对职工的职业健康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
9)本企业委托有职业健康检测资质的机构定期对员工实施职业健康体检,体检结果能够及时告知员工。
五、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及结论
(一)控效评价报告的修改意见及建议
1、完善现场调查,明确有无打磨岗位(打磨车间)
2、完善电焊工段职业病防护设施有效性评价;
3、完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分析与评价;
4、完善超标岗位原因分析,并提出针对性防护措施建议;
5、完善职业健康体检资料分析与评价;
6、细化工艺流程分析。
(二)评审结论
专家组同意该控效评价报告通过评审,但建设单位应当要求技术服务机构根据专上述修改意见和建议进行修改完善。修改完善后的控效评价报告应及时提请专家组组长确认。经确认后,建设单位方可将控效评价报告作为正式材料上报
(三)现场验收的整改意见及建议
1、完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并确保运行有效;
2、加强作业场所职业防护设施维护、保养、确保正常使用;
3、完善钣金车间电焊工段职业防护设施;
4、加强作业场所监督,规范接害员工防护用品的穿戴要求;
5、规范建立企业与员工职业卫生档案;
6、规范职业健康体检工作。
(四)验收结论
专家组原则同意该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通过验收,但建设单位应根据上述整改意见及建议进行整改,整改后及时提请专家组组长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