氮气液化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南京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告知承诺制管理的实施办法》(宁水发〔2025〕84号)《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椎》(GB/T50434-2018)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要求,现将江苏国恒安全评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编制的《氮气液化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全文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将反馈意见提给建设单位或者编制单位。
公示时段:2026年3月11日至2026年3月24日。
建设单位联系人:毕经理(电话:025-58368700)
编制单位联系人:辛工(电话:17853253229;电子信箱:4196081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