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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贮运厂汽油自码头储罐送清江油库设施改造项目

发布时间: 2018-09-30 作者: 浏览:785次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工作公示信息表

 

项目名称

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贮运厂汽油自码头储罐送清江油库设施改造项目

项目地址

扬子石化公司贮运厂液体码头作业区汽油储罐区到清江石化汽油罐区

项目性质

新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技术引进

项目负责人

孙光华

联系电话

13851899146

公示信息类别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  

控制效果评价与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

评价报告编制单位或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单位

江苏国恒安全评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

联系电话

沈嘉慧

18351865073

评审(验收)情况(包括评审验收时间、主持人、评审验收人员、评价结论、评审及验收意见等):

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2018920日在公司会议室,对贮运厂汽油自码头储罐送清江油库设施改造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以下简称预评价报告)组织了评审。评审会由吴会主持,由施卫、张琳、蒋桂林组成评审组,施卫担任评审组组长。评审组在听取了建设单位对该项目的介绍和评价单位对预评价报告编制情况和主要内容的汇报后,审阅了预评价报告及相关文件资料,并进行了质询。根据评审人员个人评审意见,经讨论形成如下评审组综合意见:

一、总体意见

1、预评价报告编制符合《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编制要求》(ZW-JB-2014-004)的要求;

2、预评价报告对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分析较全面、客观;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对劳动者健康影响与危害程度的分析与评价较准确;

3、对建设项目拟采取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防护措施的分析、评价基本正确;

4、预评价报告提出的措施及建议基本可行、具有较强的针对性;

5、预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析与评价,评价结论正确。

二、预评价报告的修改意见及建议

1、完善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

2、完善职业病防护设施分析、评价;

3、完善应急救援设施分析、评价;

4、专家其他个人意见。

三、评审结论

评审组认为该预评价报告评审结论为整改后通过,建设单位必须要求评价单位根据上述修改意见及建议进行修改完善。修改完善后的预评价报告应及时提请评审组全体成员确认。经确认后,建设单位方可形成《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工作过程报告》备查。

 

评审(验收)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

《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贮运厂汽油自码头储罐送清江油库设施改造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按专家意见修改,并经评审组组长、成员签字确认。

制表人: 康健  制表日期:2018930      联系电话:13951952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