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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石化一氧化碳装置转化炉烟气脱硝项目

发布时间: 2018-09-30 作者: 浏览:1209次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工作公示信息表

 




项目名称

扬子石化一氧化碳装置转化炉烟气脱硝项目

项目地址

南京市江北新区扬子石化芳烃厂区 CO 装置内

项目性质

新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技术引进

项目负责人

周清池

联系电话

13815887553

公示信息类别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  

控制效果评价与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

评价报告编制单位或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单位

江苏国恒安全评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

联系电话

李存燕

19952410309

评审(验收)情况(包括评审验收时间、主持人、评审验收人员、评价结论、评审及验收意见等):

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于2018920日在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会议室,对扬子石化一氧化碳装置转化炉烟气脱硝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以下简称预评价报告)组织了评审。评审会由吴会主持,由张琳、施卫、蒋桂林组成评审组,张琳担任评审组组长。评审组在听取了建设单位对该项目的介绍和评价单位对预评价报告编制情况和主要内容的汇报后,审阅了预评价报告及相关文件资料,并进行了质询。根据评审人员个人评审意见,经讨论形成如下评审组综合意见:

一、总体意见

1、预评价报告编制符合《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编制要求》(ZW-JB-2014-004)的要求;

2、预评价报告对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分析较全面、客观;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对劳动者健康影响与危害程度的分析与评价较准确;

3、对建设项目拟采取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防护措施的分析、评价基本正确;

4、预评价报告提出的措施及建议基本可行、具有较强的针对性;

5、预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析与评价,评价结论基本正确。

二、预评价报告的修改意见及建议

1、完善类比分析;

2、完善职业病防护设施及应急救援的评价;

3、专家其他意见。

三、评审结论

评审组认为该预评价报告评审结论为整改后通过,建设单位必须要求评价单位根据上述修改意见及建议进行修改完善。修改完善后的预评价报告应及时提请评审组全体成员确认。经确认后,建设单位方可形成《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工作过程报告》备查。

评审(验收)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

根据评审建议进行了修改,专家组成员于2018928日对整改确认表进行了签字确认,具体整改内容如下:

1、补充了类比项目的尾气成分主要为NOX;并补充了类比工艺,采用选择性催化还原(SCR)技术,液氨通过液氨蒸发器,将液氨蒸发气化为氨气送入氨气缓冲罐进行脱硝反应,具体见报告资料性附件3.1章节。

2、职业病防护设施主要为DCS控制、生产装置露天布置,设备采取防腐措施,并补充防氨的防毒措施,在氨贮罐周围设围堰、等。气氨稀释后汇集总管进入稀释槽稀释成5%左右的氨水,定期通过废水提升泵排放至全厂污水处理系统。

应急救援设施中风向标、医药箱、应急物资箱、固定式可燃报警装置、专职消防队、应急医院、围堰等依托扬子石化芳烃厂CO装置原有。部分氨的有毒报警装置、冲林洗眼器等依托原有,新增洗眼淋浴设施1套、事故喷淋设施1套,固定式氨气报警仪4台。

具体分析评价见报告资料性附件56.46.5章节。

3见专家个人意见修改表。

制表人: 康健   制表日期:2018-9-30      联系电话:13951952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