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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卫生评价项目网上信息公开表-惠生甲醇精馏装置
发布日期:2016/6/24   阅读次数:4793

一、评价报告基本情况

报告编号

GHWP-2015-208

评价类别

控制效果评价

项目名称

甲醇精馏系统改造项目

风险类别

严重

评价单位

江苏国恒安全评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报告编制人

徐春兰、马丹、吕兴霞、杨科威、方明

建设单位

惠生(南京)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

薛德仕

项目地理位置

南京化学工业园区园区北路18

备案/审核/验收部门

南京市化学工业园区安监局

备案时间

2016.5.17

现场调查人员

马丹

调查时间

2015.10.30

建设单位陪同人

黄冬冬

采样、检测人员

采样:苏兴,陈森,徐凡,刘威,姜迎春

实验室:吴礼文,何亮,李力,冷晓丽,汤保童,姜迎春

采样、检测时间

2015.12.21-23

建设单位陪同人

黄冬冬

企业内审会评审专家

吴会、张琳、杜冰

企业内审会评审时间

2016.3.8

技术审查会评审专家

张荣、孙军、黄卫东

技术审查会评审时间

2016.4.13

二、项目简介

惠生(南京)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生公司)前身是惠生(南京)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9月,并于2010年12月30日更名为惠生(南京)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位于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南京化学工业园区,占地48万平方米,分多期完成建设。现有南京一期工程于2007年4月9日正式建成投产,年产30万吨一氧化碳及20万吨甲醇。二期合成气项目建设于2007年8月全面展开,年产一氧化碳30万吨、氢气1.36万吨、合成气19.81万吨。25W吨丁辛醇项目于2013年9月顺利进行试生产,主要包括年产30万吨C3制备单元和年产25万吨丁辛醇单元。年产3.5万吨氢气改扩建项目于2013年初10月建成投产投入试运行。三期合成气项目年产气量5.5万Nm3/h。

由于市场原因造成CO、氢气和合成气用户的需求量存在实际变化,根据目前的运行情况合成气有富余,并且在市场持续低迷时,部分气体用户仍会选择降低或者停止用气量的措施,届时将有更多的气体产品过剩。公司已有的30万吨/年甲醇已经满负荷生产,失去了运行操作的弹性和作为气体供应的“缓冲”作用,不能应对气体客户正常需求的变化,另外,公司降低装置运行负荷,也闲置了装置能力,影响了装置生产效能和公司的经济效益。

公司的25万吨/年丁辛醇项目的原料之一丙烯来自甲醇制烯烃单元,该单元以甲醇为原料生产丙烯,每年需要外购约50万吨/年甲醇,如果把闲置的合成气产能转化为甲醇,既可以充分发挥现有煤制气单元的产能,又可以为甲醇制烯烃提供原料,减少外购,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

基于以上情况,为了充分发挥煤制气装置的生产效能,降低甲醇供应及价格波动风险,公司于2014年上半年向南京市发改委立项申请了一套30万吨/年的甲醇合成改造项目,所产的粗甲醇拟直接供下游MTO装置进料,该改造项目已获得南京市发改委的核准,目前项目正处于设计建设阶段。但采用粗甲醇直接进料时,粗甲醇中的氨氮、碱金属和微量重组分杂质会影响MTO催化剂的性能和寿命,部分轻组分还会对烯烃产品质量产生非常大的影响。基于此,为了满足MTO反应器的原料进料要求,惠生(南京)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决定对原甲醇精馏系统进行适应性改造,新增30万吨/年的MTO级甲醇生产能力,新增的甲醇合成塔所产粗甲醇经新增甲醇精馏单元预处理后直接作为MTO生产装置的原料,可以降低甲醇精馏过程中的能耗,节省精馏装置的操作运行成本,从而提高MTO装置的整体经济效益。

为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江苏国恒安全评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惠生(南京)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等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对惠生(南京)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甲醇精馏系统改造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三、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车间/单元

岗位

定员(人)

工作场所/工作内容

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作业方式

接触情况分析

备注

男职工

女职工

管理岗位及其他行政人员

生产技术处(工艺)

2

0

办公楼、甲醇精馏生产装置/日常管理

甲醇、氢氧化钠、噪声、高温等

巡检

每次0.5h每天2

 

机动管理处(机电仪)

1

0

办公楼、甲醇精馏生产装置/日常管理

甲醇、氢氧化钠、噪声、高温等

巡检

不固定

 

安全管理人员

1

0

甲醇精馏生产装置/巡检

甲醇、氢氧化钠、噪声、高温等

巡检

20min/

 

甲醇精馏

单元

外操巡检岗

12

0

甲醇精馏生产装置/巡检

甲醇、氢氧化钠、噪声、高温等

巡检

3 h/

 

中控室操作岗

4

4

中控室/视频监控

视频作业

/

/

 

化验分析岗

17

8

甲醇精馏生产装置、化验室/取样、做样

氢氧化钠、盐酸、硫酸、甲醇、噪声、高温等

取样、做样

30min/

 

 

维修人员

148

0

甲醇精馏生产装置/设备巡检等

甲醇、氢氧化钠、噪声、高温等

设备巡检,维修检修

时间频次不定

外包

检测结果如下:

检测日期

检测物质

检测结果mg/m3

判定结果

20151221-23

盐酸

0.54-2.11

合格

氢氧化钠

0.005

合格

甲醇

1.3-3.6

合格

异戊醇

个体<0.8

定点<6.0

合格

正丙醇

个体<0.04

定点<0.3

合格

正丁醇

个体<0.05

定点<0.4

合格

正戊烷

个体<0.05

定点<0.2

合格

正己烷

个体0.1-0.2

定点<0.2-0.4

合格

正庚烷

个体<0.05

定点<0.2

合格

丙酮

个体<0.01-0.1

定点<0.06-1.0

合格

CO

0.10-0.81

合格

CO2

823.5-1061.4

合格

噪声

个体72.7-74.6[dB(A)]

定点70.2-86.7[dB(A)]

合格

依据GBZ159-2004 《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等标准,本公司对惠生(南京)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进行了采样与检测。

本次现场检测进行3天,共设盐酸岗位1个,检测点2个,共获得有效样品18个;氢氧化钠岗位2个,检测点3个,共获得有效样品27个;甲醇个体岗位2个,检测人员2个,定点岗位3个,检测点23个,共获得有效样品198个;异戊醇个体岗位1个,检测人员1个,定点岗位1个,检测点1个,共获得有效样品12个;正丙醇个体岗位1个,检测人员1个,定点岗位1个,检测点1个,共获得有效样品12个;正丁醇个体岗位1个,检测人员1个,定点岗位1个,检测点1个,共获得有效样品12个;正戊烷个体岗位1个,检测人员1个,定点岗位1个,检测点1个,共获得有效样品12个;正己烷个体岗位1个,检测人员1个,定点岗位1个,检测点1个,共获得有效样品12个;正庚烷个体岗位1个,检测人员1个,定点岗位1个,检测点1个,共获得有效样品12个;丙酮个体岗位1个,检测人员1个,定点岗位1个,检测点1个,共获得有效样品12个;一氧化碳岗位2个,检测点21个,共获得有效数据189份;二氧化碳岗位2个,检测点21个,共获得有效数据189份;噪声个体岗位2个,检测人员2个,定点岗位2个,检测点21个,共获得有效数据195份;照度岗位2个,检测点2个,共获得有效数据18份;微小气候岗位2个,检测点2个,共获得有效数据72份。

序号

检测项目

岗位个数

采样点数

样品个数

样品率合格率(%

1

盐酸

1

2

18

100

2

氢氧化钠

2

3

27

100

3

甲醇

5

23

198

100

4

异戊醇

2

1

12

100

5

正丙醇

2

1

12

100

6

正丁醇

2

1

12

100

7

正戊烷

2

1

12

100

8

正己烷

2

1

12

100

9

正庚烷

2

1

12

100

10

丙酮

2

1

12

100

11

一氧化碳

2

21

189

100

12

二氧化碳

2

21

189

100

13

噪声

4

21

195

100

检测结果表明,该公司工作场所各岗位化学有害因素:;各岗位盐酸、氢氧化钠、甲醇、异戊醇、正丙醇、正丁醇、正戊烷、正己烷、正庚烷、丙酮、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浓度均符合GBZ2.1-2007标准;各岗位物理因素:各岗位噪声强度均符合GBZ2.2-2007标准;各岗位照度均符合GB50034-2013标准。

工作场所有毒物质样品合格率100%,噪声合格率100%,照度合格率100%。根据《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T 50087-2013的要求,控制室应不超过60dB,而本项目控制室的噪声70.2-71.8dB,主要原因在于所有装置的操作人员均集中在一个控制室内,人员比较多。

四、评价结论与建议

一)结论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本项目属于其他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代码为C2619,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本建设项目为职业病危害风险严重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职业病危害防护的关键控制点:根据现场职业卫生学调查及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分析,本项目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关键控制点为生产岗位P8004B、P28011B旁、新合成C7001B油站旁、新合成C7001平台上的噪声控制。

二)建议

1)持续改进性建议

(1)建议加强职业病防护设施设备定期检查和劳防用品的维修管理制度。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应当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定期更换,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不得擅自拆除和停止使用。检查和测试结果存档,至少保存5年。

(2)对外用及委外的工作,企业应在外用人员进厂前告知其工作时接触的有毒有害物质及其应急救援措施,并督促其佩戴好个人防护用品,对外包工建立职业健康档案。

(3)甲醇精馏装置001号巡检点检测的噪声强度在84.3-86.7dB这个范围内,企业配备的耳塞可降噪29dB,但仍应加强管理和培训。

2)预防性告知

日后若本项目生产内容、职业病防护设施、建构(筑)物等发生重大变更,建议公司按照安监总局51号令和江苏省安监局2号文要求,及时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开展相应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等工作。

五、建设单位自行组织评审专家组评审意见及结论

一)控效评价报告的修改意见及建议

1)完善应急救援设施合理性及有效性分析评价;

2)完善职业健康体检工作分析评价;

3)专家其他意见。

二)评审结论

专家组同意该控效评价报告通过评审,但建设单位应当要求技术服务机构根据专上述修改意见和建议进行修改完善。修改完善后的控效评价报告应及时提请专家组组长确认。经确认后,建设单位方可将控效评价报告作为正式材料上报。

三)现场验收的整改意见及建议

1)完善职业卫生管理台账;

2)完善警示标识设置及监测结果公示;

3)完善应急救援设施规范设置

4)专家其他意见。

四)评审结论

专家组原则同意该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通过验收,但建设单位应根据上述整改意见及建议进行整改,整改后及时提请专家组组长确认。

六、竣工现场验收专家组评审意见及结论

一)现场验收的整改意见及建议

1)完善职业病危害告知和警示标识的管理;

2)完善应急救援体系;

3)专家的其他个人意见。

二)评审结论

专家组同意该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通过验收,但建设单位应根据上述整改意见及建议进行整改,整改后及时提请专家组组长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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