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价报告基本情况
报告编号 |
GHWP-2014-073 |
评价类别 |
控制效果评价 |
项目名称 |
30000Nm3/h空分装置项目 |
风险类别 |
较重 |
评价单位 |
江苏国恒安全评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报告编制人 |
徐春兰、许梅、于涛、李存燕、陈辰 |
建设单位 |
南京杭氧气体有限公司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周永峰 |
项目地理位置 |
南京市六合区卸甲甸南钢厂界内制氧变电所旁 |
备案/审核/验收部门 |
南京市化学工业园区安监局 |
备案时间 |
2016.4.26 |
现场调查人员 |
徐春兰、许梅 |
调查时间 |
2014.11.18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周永峰 |
采样、检测人员 |
刘威、夏天 |
||
采样、检测时间 |
2015.3.31~2015.4.2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周永峰 |
自评审专家 |
吴会、杜冰、张新 |
自评审时间 |
2015.11.13 |
竣工验收专家 |
张琳、黄卫东、张荣 |
竣工验收时间 |
206.1.6 |
二、项目简介
本项目为南京钢铁联合有限公司配套项目。南钢联合根据实施节能减排、转型发展技术改造项目的要求需要增加氧气用量,因此,需要新建大型空分装置。为配合南京联合的供气项目,该公司用自有资金投资组建南京杭氧对于扩大本公司气体业务有着积极意义,符合本公司进一步扩大工业气体业务的发展战略。
南京钢铁联合有限公司拟投资70亿元进行淘汰落后产能的项目工程,其中包括淘汰2套空分装置。通过与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供气协议,股份公司以气体投资方式投资建设的30000Nm3/h空分装置,供应给南钢。新建的空分装置以管道方式供气,供气量中压氧气最大将达到30000Nm3/h、中压氮气最大将达到20000Nm3/h、低压氮气最大将达到20000Nm3/h、中压氩气最大将达到600Nm3/h。目前与南钢签订的供气合同供气年限为20年,因此该项目市场稳定,可以保证固定销售收入和最低保本收益。
同时,本项目还建设液体贮存系统,液体可以对外部进行市场销售。液体销售将是项目气体公司利润的主要来源。
本气体公司建立后,与江苏杭氧及蚌埠杭氧相互呼应。同时作为杭氧股份在江苏的立足点,关注周边如南化、扬子、惠生等公司的情况,可为杭氧争取更多的气体项目,扩大杭氧在长三角地区的影响力。
为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江苏国恒安全评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南京杭氧气体有限公司的委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等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对30000Nm3/h空分装置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三、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1)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车间/部门 |
岗位 |
定员(人) |
工作场所/工作内容 |
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
作业方式 |
接触情况分析 |
备注 |
|
男职工 |
女职工 |
|||||||
生产设备部 |
操作工 |
14 |
0 |
DCS控制、生产设备操作、记录 |
噪声、高温、低温、氩气、氮气、氦气、氧气、二氧化碳 |
DCS控制、巡检 |
80min |
|
工程师 |
3 |
1 |
保障设备运行、电器仪表维修等 |
噪声、高温、低温、氩气、氮气、氦气、氧气、二氧化碳、工频电场 |
巡检 |
30min |
|
|
部长 |
1 |
0 |
主管生产运行,安排生产计划 |
噪声、高温、低温、氩气、氮气、氦气、氧气、二氧化碳 |
巡检 |
30min |
|
|
综合管理部 |
安全员 |
1 |
0 |
现场安全管理 |
噪声、高温、低温、氩气、氦气、氮气、氧气、二氧化碳 |
巡检 |
30min |
|
人事管理员 |
0 |
1 |
主管人事 |
噪声 |
定岗(办公室) |
- |
|
|
门卫 |
3 |
0 |
门卫值班 |
噪声 |
值班 |
- |
||
保洁 |
0 |
1 |
打扫办公室、控制室及卫生间等 |
噪声 |
保洁 |
- |
||
副总 |
1 |
0 |
主管整厂 |
噪声 |
管理 |
- |
||
财务部 |
会计 |
1 |
1 |
财务 |
噪声 |
财务 |
- |
|
注:水循环加药装置外包,外包人员实行自我管理。循环水处理使用全自动监测水质和自动投药装置进行循环水处理,装置大约每季度投料1次,可能接触到聚环氧琥珀酸、钼酸钠、聚羧酸、铜缓蚀剂、聚天冬氨酸、多元共聚物、活性氯杀菌剂、异噻唑啉酮、增效剂、稳定剂、噪声等。空分装置脱脂时可能接触三氯乙烯和四氯化碳。 |
2)二氧化碳检测结果
检测日期 |
采样岗位/采样地点 |
检测结果(mg/m3) |
判定结果 |
|
CTWA |
CSTEL |
|||
2015.3.31-4.1 |
空分装置/外操岗位 |
838.6-886.2 |
1024.8-1098.0 |
合格 |
3)噪声检测结果
检测日期 |
采样岗位/采样地点 |
检测结果[dB(A)] |
判定结果 |
2015.3.31-4.1 |
空分装置/外操岗位 |
86.8-87.4 |
不合格 |
4)工频电场检测结果
检测日期 |
采样岗位/采样地点 |
平均值(kV/m) |
判定结果 |
2015.3.31-4.1 |
配电房/电气维护及值班 |
0.02 |
合格 |
5)照度检测结果
检测日期 |
采样岗位/采样地点 |
平均值(lx) |
判定结果 |
2015.3.31-4.1 |
空分装置/外操岗位/控制室 |
307-312 |
合格 |
四、评价结论与建议
一)结论
按照《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第51号)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的规定,综合分析判定,该建设项目为其他未列明制造业,属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
二)建议
1、空压机入口空气过滤敞开布置,噪声>100dB,建议企业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安装减震降噪设施。
2、建议企业制定职业卫生专项预案(如氮气、氩气窒息、氧气窒息、高温中暑、低温冻伤等),并根据职业卫生专项预案对职业卫生事故进行演练。
3、建议企业在液氮、液氧充装区域设置应急温水防冻措施。
4、加强应急救援设施维护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定期对作业人员进行应急救援设施使用培训,熟练掌握正压式呼吸器的操作。
5、定期对冲淋洗眼器进行检查,保证冲淋洗眼器的水源与出水压力。
6、对作业场所氧气检测仪安装声光报警信号,信号连接门卫室或中控室。
7、将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在作业现场进行告知,规范警示标识设置。
8、在今后的职业卫生管理中持续改进完善职业卫生档案。
9、严格执行相应规范标准,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做好员工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及应急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对于职业健康检查查出异常人员,企业应按照体检报告要求安排其进行复查,复查仍有异常情况者,调离原有害作业岗位,并对其进行治疗,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对于岗前体检人员补充纯音听阈测试,排出职业禁忌证的可能。
10、根据《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监〔2015〕124号)的要求,劳动者暴露于工作场所LEX8h≥95dB的应选用护听器SNR≥34dB的耳塞、耳罩或者同时佩戴耳塞和耳罩,耳塞和耳罩组合使用时的声衰减值,可按二者中较高的声衰减值增加5dB估算。
11、对外包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外包单位人员在厂区内作业时,应给予其提供防护用品,并监督佩戴。
三)整改
1、企业已对空压机过滤器处安装隔音罩,向总公司提出申请,等待总公司批示。
2、杭氧公司于2015年11月13日对操作人员在充装液氧槽车时不慎被冻伤进行职业卫生事故应急救援演练,职业卫生专项预案今后持续完善。
3、已在液氮、液氧充装区域安装应急温水冲洗设施。
4、加强应急救援设施(如空气呼吸器)的培训教育和定期维护管理,使作业人员熟练掌握其使用操作规程。
5、已对循环水处理装置加药处的喷淋洗眼器出水压力进行整改,设置压力可调。
6、企业已在氮压机房、空压机房出入口安装与氧报警仪相连的声光报警信号,以告知进入隔声罩内的巡检及作业人员,隔声罩是否能够进入。
7、企业已在作业现场增加警示标识及检测结果的告知。
8、在今后的职业卫生管理中持续改进完善职业卫生档案。
9、已对电测听异常者安排复查,今后职业健康检查严格执行相应规范标准,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做好员工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及应急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对于职业健康检查查出异常人员,企业应按照体检报告要求安排其进行复查,复查仍有异常情况者,调离原有害作业岗位,并对其进行治疗,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对于岗前体检人员补充纯音听阈测试,排出职业禁忌证的可能。
10、企业为员工提供耳罩及耳塞,耳罩型号为3M1426,SNR值为31dB,根据安监总厅安监〔2015〕124号要求,建议员工在运行噪声达100dB以上的空压机、氮压机、膨胀机等高噪声设备巡检操作时同时佩戴耳塞和耳罩。
11、外包单位作业人员体检资料留存,监督佩戴个人防护用品的佩戴。
五、自评审会专家组评审意见及结论
一)控效评价报告的修改意见及建议
1)完善应急救援设施调查评价;
2)完善通风设施的调查评价;
3)专家其他意见。
二)评审结论
专家组同意该控效评价报告通过评审,但建设单位必须要求技术服务机构根据上述修改意见及建议进行修改完善。修改完善后的控效评价报告应及时提请专家组组长确认。经确认后,建设单位方可将控效评价报告作为正式材料上报。
三)现场验收的整改意见及建议
1、完善职业卫生管理台帐;
2、完善警示标志设置及检测结果公示;
3、完善应急救援设施规范设置(报警器等);
4、加强应急救援设施的维护管理和教育培训;
5、完善防冻措施规范设置;
6、专家其他意见。
四)验收结论
专家组原则同意该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通过验收,但建设单位应根据上述整改意见及建议进行整改,整改后及时提请专家组组长确认。
六、竣工现场验收专家组评审意见及结论
一)现场验收的整改意见及建议
1、加强应急救援设施的维护保养,全面检查应急救援设施,保证其适用;
2、完善台帐,以文件形式出台相关规定;
3、职业病防护设施及时检测维护;
4、其他专家个人意见。
二)验收结论
专家组统一该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通过验收,但建设单位应根据上述整改意见及建议进行整改,整改后及时提请专家组组长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