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业务网上公开信息表 | ||||
项目名称 | 南京红宝丽聚氨酯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 | 项目规模 | 单体聚醚年产量147500t、特种聚醚年产量18000t、组合聚醚年产量150000t。 | |
业务范围 | 石油加工业,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 | 合同期限 | 2025年3月28日至2025年12月30日 | |
项目类型 | 专项评估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5年12月11日 | |
安全评价项目简介 | 南京红宝丽聚氨酯有限公司位于南京市江北新区长芦街道罐区南路108号,成立于2007年12月25日,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为芮益华。注册资本40100万元整,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本次评估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标准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0号公布,79号令修订)第十一条的要求:构成重大危险源的装置、设施或者场所进行新建、改建、扩建的,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辨识、安全评估及分级,并向当地主管部门进行上报和备案。红宝丽聚氨酯公司自上次重大危险源备案以来,投资建设聚醚技术改造项目,并已完成施工改造,对构成重大危险源的装置、设施进行改建,故需重新对南京红宝丽聚氨酯有限公司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安全评估及分级。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重新进行辨识,南京红宝丽聚氨酯有限公司单体聚醚生产单元构成三级重大危险,特种聚醚生产单元构成四级重大危险,环氧丙烷罐区储存单元构成一级重大危险源。 | |||
安全评价过程控制情况 | ||||
安全评价项目管理 | 项目组长 | 技术负责人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
曹丹 | 戴相禄 | 杨科威 | ||
安全评价报告编制过程 | 报告编制人 | 报告审核人 | ||
曹丹、蒋波 | 吴银花 | |||
安全评价项目参与人员 | 安全评价师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技术专家及技术人员 | |
曹丹、蒋波、雷国正、史果、石锦松、蒋利超 | 曹丹、蒋波、雷国正、史果、石锦松、蒋利超 | / | ||
安全评价项目现场开展情况 | 现场勘查人员 | 勘查时间及任务 | 现场勘查照片 | |
曹丹、蒋波 | 2025年4月18日进行现场勘查和讨论,查看现场安全条件情况。 |
| ||
评价项目其他信息 | 2025年12月11日取得《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证明》(宁新区管应急危化重备)[2025]040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