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天祺超氧科技有限公司臭氧微纳米气泡一体化设备组装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南京天祺超氧科技有限公司臭氧微纳米气泡一体化设备组装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等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臭氧微纳米气泡一体化设备组装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南京天祺超氧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含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5年8月29日~2025年9月25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疑问或投递意见。
联系人:李总;
联系电话:025-58255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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