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业务网上公开信息表 | ||||
项目名称 | 宿迁新亚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 | 项目规模 | 罐组一(285罐组)为一级重大危险源,甲胺装置为三级重大危险源,甲酸甲酯装置为三级重大危险源,罐组二(286罐组)为四级重大危险源。 | |
业务范围 | 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 | 合同期限 | 2025.4.29-2026.4.28 | |
项目类型 | 安全评估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5.8.13 | |
安全评价项目简介 | 宿迁新亚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宿迁市经济开发区(北区)光前村(宿迁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园南化路30号),成立于2010年8月27日,法定代表人为万建龙,注册资本为6170万元整,目前占地面积约210亩,所使用土地归新亚科技所有。新亚科技主要从事一氧化碳、甲醇、氮、氧、甲酸甲酯、一甲胺(无水)、二甲胺(无水)、二甲胺溶液、三甲胺(无水)、N,N-二甲基甲酰胺等的生产和销售。在职人数155人,设置有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科,任命李成宾为安全总监,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4名(注册安全工程师3名)。车间生产及操作人员、生产调度及控制室实行四班两运转工作制,行政及企业管理岗位实行长白班8小时制。年工作时间(装置运行)300天。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进行厂区现有生产系统进行辨识分析,新亚科技罐组一(285罐组)为一级重大危险源,甲胺装置为三级重大危险源,甲酸甲酯装置为三级重大危险源,罐组二(286罐组)为四级重大危险源。 | |||
安全评价过程控制情况 | ||||
安全评价项目管理 | 项目组长 | 技术负责人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
崔彩彩 | 付文文 | 杨科威 | ||
安全评价报告编制过程 | 报告编制人 | 报告审核人 | ||
崔彩彩 | 成晨 | |||
安全评价项目参与人员 | 安全评价师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技术专家及技术人员 | |
崔彩彩、宋明昌、李国华、倪大兆、石锦松、谭双宁 | / | |||
安全评价项目现场开展情况 | 现场勘查人员 | 勘查时间及任务 | 现场勘查照片 | |
崔彩彩、宋明昌 | 2025.06.26 现场勘察项目重大危险源周边环境、平面布置情况,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及监控、事故应急等方面对标检查,沟通重大危险源工艺、设备、原辅料、公辅工程、自动化等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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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项目其他信息 |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告知书(2025年8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