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业务网上公开信息表 | ||||
项目名称 |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安全评价报告 | 项目规模 | 领证产品及规模:盐酸20675吨/年、次氯酸钠溶液[含有效氯>5%]49089吨/年、氟化钾3560吨/年 | |
业务范围 | 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 | 合同期限 | 2023.07.18-2025.05.30 | |
项目类型 | 安全现状评价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5.5.18 | |
安全评价项目简介 | 江苏华盛有四个厂区,一厂位于江苏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青海路10号;二厂位于江苏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青海路5号;三厂位于江苏扬子江化工园德盛路1号,四厂在建。本次评价范围覆盖江苏华盛一厂、二厂、三厂所有区域,包括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公用及辅助设施、安全管理、周边环境、平面布置及安全生产条件等进行安全评价。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3号),江苏华盛公司三厂的氯化车间涉及氯化工艺、70合成车间涉及氟化工艺。 根据《关于规范化工企业自动控制技术改造工作的意见》(苏安监〔2009〕109号),江苏华盛公司一厂的甲类仓库、原料罐区的碳酸二甲酯储罐、碳酸二乙酯储罐、二厂的甲类仓库(含危废库)、三厂的甲类仓库、罐组一的碳酸二甲酯储罐、三乙胺储罐、液氯汽化车间的液氯贮槽属于高危储存设施。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江苏华盛公司一厂、二厂不构成重大危险源;三厂的生产单元和储存单元构成2个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其中生产单元:液氯气化车间单元为一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储存单元:罐组二单元为四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 |||
安全评价过程控制情况 | ||||
安全评价项目管理 | 项目组长 | 技术负责人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
史果 | 付文文 | 杨科威 | ||
安全评价报告编制过程 | 报告编制人 | 报告审核人 | ||
史果 | 曹丹 | |||
安全评价项目参与人员 | 安全评价师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技术专家及技术人员 | |
史果、于涛、钱波、倪大兆、李国华、蒋波 | 史果、于涛、钱波、倪大兆、李国华、蒋波 | / | ||
安全评价项目现场开展情况 | 现场勘查人员 | 勘查时间及任务 | 现场勘查照片 | |
史果、于涛、钱波、倪大兆、李国华、蒋波 | 2023.7.26-7.27现场勘查,了解项目建设情况,查看项目周边环境、平面布置、安全设施、配套公辅工程等情况等。 2024.07.03-7.04现场勘查,对项目周边、平面布置进行复核,项目发生变更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 |||
评价项目其他信息 | 2025年5月23日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