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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石化-巴斯夫有限责任公司精丙烯酸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发布时间: 2013-01-14 作者: 浏览:2296次
安全评价业务网上公开信息表
项目名称
扬子石化-巴斯夫有限责任公司精丙烯酸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项目规模
19万吨/年精丙烯酸
业务范围
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
合同期限
项目类别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
报告提交时间
2012年6月20日
安全评价项目简介
扬子石化-巴斯夫有限责任公司为了调整产品结构,提高产品的竞争力,同时为其投产的高吸水性树脂装置提供精丙烯酸原料。投资18.5亿元人民币在现有厂区规划地块内建设一套19万吨/年精丙烯酸装置。
本项目产品:精丙烯酸应申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生产过程中涉及的丙烯酸、丙烯、甲醇、丙烯醛、一氧化碳。
本项目生产及氧化高危工艺,本项目涉及的可燃液体储罐属于高度危险储罐。本项目构成三级重大危险源。
安全评价过程控制情况
安全评价项目管理
项目组长
技术负责人
过程控制负责人
蔡奇琦
傅先元
于涛
安全评价报告编制过程
报告编制人
报告审核人
蔡奇琦
傅先元
安全评价项目参与人员
安全评价师
注册安全工程师
技术专家及技术人员
蔡奇琦、刘卫国、凌云、田春波、杨立刚、尤文辉
蔡奇琦
蔡锦杉、陆生安
安全评价项目现场开展工作情况
现场勘查人员
勘查时间及任务
现场勘查照片
蔡奇琦、田春波
勘察时间:2012.2.10
勘察任务:查看选址地点;项目地块与周边企业、重要设施、区域、居民点的距离;项目地块周边是否存在高压线、长输管道,如果有,具体布置情况。
评价项目其他信息
安全条件论证结果:根据项目安全条件论证,扬子石化-巴斯夫有限责任公司精丙烯酸项目安全条件是可以接受的。
评价报告结论:扬子石化-巴斯夫有限责任公司精丙烯酸项目在安全条件方面可行,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对于安全条件审查方面的要求。
评审日期:2012年5月18日
评审专家组组长意见:“扬子石化-巴斯夫有限责任公司精丙烯酸项目”设立安全审查专家组意见已落实,具备通过安全审查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