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业务网上公开信息表 | ||||
机构名称 |
江苏国恒安全评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资质证号 |
APJ-(国)-535 | |
项目名称 |
镇江长兴酒精有限公司安全评价 |
项目规模 |
年产乙醇10万吨、副产甲醇100吨、杂醇油100吨和DDGS饲料3000吨 | |
业务范围 |
化工 |
合同期限 |
1年 | |
项目类别 |
现状评价 |
报告提交时间 |
2012年4月27日 | |
安全评价过程控制情况 | ||||
安全评价项目管理 |
项目组长 |
技术负责人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
曹丹 |
傅先元 |
严雷 | ||
安全评价报告编制过程 |
报告编制人 |
报告审核人 | ||
曹丹 |
傅先元 | |||
安全评价项目参与人员 |
安全评价师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技术专家及技术人员 | |
曹丹、刘海峰、胡爱民、李爱珍、刘卫国、赵旭东、杨元书 |
曹丹、刘海峰、胡爱民、李爱珍、刘卫国、赵旭东、杨元书 |
陆生安、蔡锦杉 | ||
安全评价项目现场开展工作情况 |
现场勘查人员 |
勘查时间及任务 |
现场勘查照片 | |
曹丹 |
2012-03-30 和2012-4-17 |
有 | ||
安全评价项目简介 |
长兴酒精的产品规模是:年产乙醇10万吨、副产甲醇100吨、杂醇油100吨和DDGS饲料3000吨。2009年06月25日已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乙醇溶液[-18℃≤闪点<23℃]、乙醇[无水]和甲醇,有效期至2012年06月24日。
长兴酒精生产过程中存在火灾、爆炸、中毒、窒息等危险、有害因素,依据《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1号)和《关于印发《江苏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工作规范》的通知》(苏安监〔2010〕58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长兴酒精2012年需要换取安全生产许可证,此评价为换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安全评价。
受长兴酒精委托,江苏国恒安全评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安全评价工作。评价工作组对长兴酒精生产、使用危化品的生产装置以及相关的公辅工程进行了现场勘查,对提供的技术资料及其它有关资料进行分析、研究,编制了《镇江长兴酒精有限公司安全评价报告》。 | |||
评价项目其他信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