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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宝钢化工有限公司梅山分公司重大危险源专项安全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 2012-11-20 作者: 浏览:2847次
附表
安全评价业务网上公开信息表
项目名称
上海宝钢化工有限公司梅山分公司重大危险源专项安全评价报告
项目规模
20.1亿元人民币
业务范围
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
合同期限
资料齐全后20天完成编制
项目类别
重大危险源专项报告
报告提交时间
2012.9.16
安全评价项目简介
上海宝钢化工有限公司梅山分公司位于南京市雨花台区中华门外新建村,现有职工512人,是在原宝钢集团上海梅山有限公司南京化工实业分公司基础上改制重组而成,其前身上海梅山冶金公司焦化厂始建于1969年,是我国焦化行业重点骨干企业。自2004年1月15日起,宝钢集团上海梅山有限公司南京化工实业分公司与上海宝钢化工有限公司合并改制重组,上海宝钢化工有限公司梅山分公司主要分为煤气净化系统、煤焦油深加工系统、粗苯深加工系统、废水处理系统等四大生产系统,以及配套储运装卸、公辅工程等设施。公司现有一煤气净化系统于2007年12月20日建成投产。2011年7月公司为满足梅钢焦炉荒煤气处理能力提高的要求,设立了梅钢产品结构调整及工艺装备升级改造工程配套的煤气净化项目。煤气净化系统用于对上海梅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炼铁厂焦炉生产的副产品荒煤气进行净化处置,净化而得煤气(俗称焦炉煤气)供梅山地区各厂生产燃料使用,少量供梅山地区居民使用,在经抽取冷却、脱氨、脱苯洗苯、脱硫制酸工序等各工序生产净化后煤气的同时,产出煤焦油、粗苯、硫酸、硫酸铵等副产品,其中硫酸铵直接外发销售,硫酸由脱硫制酸工序生产后,回脱氨工序供荒煤气脱氨使用;煤焦油、粗苯供该公司煤焦油深加工系统、粗苯深加工系统进一步加工,生产苯类、萘类、酚类,以及粘油类产品。
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上海宝钢化工有限公司梅山分公司已构成重大危险源,属一级重大危险源,上海宝钢化工有限公司梅山分公司重大危险源已于2011年9月1日在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备案后上海宝钢化工有限公司梅山分公司在厂区的东北角地域进行扩建,扩建项目为“上海宝钢化工有限公司梅山分公司配套‘梅钢产品结构调整及工艺装备升级改造工程’煤气净化项目”。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0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文书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12〕44号)的要求,上海宝钢化工有限公司梅山分公司应重新进行重大危险源专项安全评价。
安全评价过程控制情况
安全评价项目管理
项目组长
技术负责人
过程控制负责人
陆赛杰
傅先元
于涛
安全评价报告
编制过程
报告编制人
报告审核人
陆赛杰
曹丹
安全评价项目
参与人员
安全评价师
注册安全工程师
技术专家及技术人员
吴月浩
陆生安
刘卫国
蔡锦杉
张青
凌云
赵旭东
崔玉荣
安全评价项目现场开展工作情况
现场勘查人员
勘查时间及任务
现场勘查照片
陆赛杰
2012.6.18项目情况及周边环境
评价项目其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