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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裕廊化工有限公司10万吨/年丙烯酸丁酯项目

发布时间: 2012-11-02 作者: 浏览:2561次
安全评价业务网上公开信息表
机构名称
江苏国恒安全评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资质证号
APJ-(国)-535
项目名称
泰兴裕廊化工有限公司10万吨/年丙烯酸丁酯项目
项目规模
投资8000万元人民币
业务范围
化工
合同期限
1年
项目类别
安全验收评价
报告提交时间
2012年8月25日
安全评价过程控制情况
安全评价项目管理
项目组长
技术负责人
过程控制负责人
曹丹
傅先元
于涛
安全评价报告编制过程
报告编制人
报告审核人
曹丹
傅先元
安全评价项目参与人员
安全评价师
注册安全工程师
技术专家及技术人员
曹丹、刘卫国、唐西平、刘晓欣、田春波
、史果
曹丹、刘卫国、唐西平、刘晓欣、田春波
、史果
陆生安、蔡锦杉
安全评价项目现场开展工作情况
现场勘查人员
勘查时间及任务
现场勘查照片
曹丹
2012-07-31
安全评价项目简介
本评价报告为10万吨/年丙烯酸丁酯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
本项目新建设施包括: ①10万吨/年丙烯酸丁酯生产装置、②循环水站三、③单根φ108×500m的丁醇外输管线。本评价报告评价范围为本项目新建设施及其公用工程及配套辅助设施。
根据《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版),本项目产品丙烯酸丁酯(CN号:33601)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过程中涉及使用到的丙烯酸(CN号:81617)、丁醇(CN号:81617)、硫酸(CN号:81007)、对苯二酚(CN号:61725)、氢氧化钠溶液(CN号:82001)、氮气[压缩的](CN号:22006)、空气[压缩的](CN号:22003)等属于危险化学品,在生产装置运行、物料存储等过程中存在火灾、爆炸、中毒(窒息)、灼(烫)伤等危险、有害因素。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局令第45号)、关于印发《江苏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苏安监[2012]15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项目属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本项目安全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本项目建成后需进行安全验收评价。
评价项目其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