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业务网上公开信息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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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泰兴怡达化学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 |
项目规模 |
本项目评价对象为泰兴怡达构成重大危险源的装置和设施,评价范围包括:15万吨/年环氧丙烷装置、18万吨/年双氧水装置以及存储设施、公辅工程,以及泰兴怡达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现状等。 |
业务范围 |
金属、非金属矿及其他矿选企业;陆地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陆上油气管道运输业;石油加工业,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金属冶炼***** |
合同期限 |
资料集齐后30个工作日内 |
项目类型 |
专项评估报告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2年8月1日 |
安全评价项目简介 |
泰兴怡达化学有限公司15万吨/年环氧丙烷项目位于江苏省泰兴经济开发区内。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有环氧丙烷、丙二醇甲醚、双氧水、氢气、丙烯、甲醇、3#助剂、苯、磷酸、30%盐酸、30%烧碱、30%硝酸、氮〔压缩的〕、硫酸、一氧化碳、丙酮、异丙醇、甲醛溶液、天然气、氮气,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其中环氧丙烷、丙二醇甲醚、双氧水、氢气、丙烯、甲醇、3#助剂、苯、30%硝酸、一氧化碳、丙酮、异丙醇、甲醛溶液、天然气属于重大危险源物质。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40号令,第79号修正),“第八条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并确定重大危险源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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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过程控制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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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管理 |
项目组长 |
技术负责人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李国华 |
潘成忠 |
陈晶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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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报告编制过程 |
报告编制人 |
报告审核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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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国华、石锦松、蔡奇琦、李长江、钱波、崔玉荣 |
史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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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参与人员 |
安全评价师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技术专家及技术人员 |
李国华、石锦松、蔡奇琦、李长江、钱波、崔玉荣 |
李国华、石锦松、蔡奇琦、李长江、钱波、崔玉荣 |
潘成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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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现场开展情况 |
现场勘查人员 |
勘查时间及任务 |
现场勘查照片 |
李国华 |
2021 年 4月 30 日;查看怡达化学厂区及周边情况,及厂区内生产装置、存储设施运行情况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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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项目其他信息 |
本次评价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泰兴怡达化学有限公司醇醚罐区不构成重大危险源,环氧丙烷装置、双氧水装置、丙烯罐区、环氧丙烷罐区、双氧水罐区构成重大危险源。其中,环氧丙烷装置构成三级重大危险源;双氧水装置构成级重大危险源;丙烯罐区构成一级重大危险源;环氧丙烷罐区构成一级重大危险源;双氧水罐区构成一级重大危险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