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安监总局令第41号, 79号修改,89号修改)、《省安监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的通知》(苏安监规〔2017〕1号)的要求,需对原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三年一次的换证评价。领取生产2-硝基甲苯(危序号:2264)11600吨/年、3-硝基甲苯(危序号:2265)800吨/年、4-硝基甲苯(危序号:2266)7600吨/年、2-甲基苯胺(危序号:1083)12000吨/年、3-甲基苯胺(危序号:1084)1500吨/年、4-甲基苯胺(危序号:1085)6500吨/年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