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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菲纳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6万吨/年废润滑油加氢精制生产装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 2022-07-11 作者: 浏览:816次

安全评价业务网上公开信息表

项目名称

常州菲纳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6万吨/年废润滑油加氢精制生产装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项目规模

业务范围

化工

合同期限

资料搜集齐全后80个工作日

项目类型

安全现状评价(换证)

报告提交时间

202274

安全评价项目简介

常州菲纳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涉及甲醇,氢,汽油,二硫化二甲基,氢氧化钠溶液[含量≥30%]氨溶液[含氨>10%],天然气[富含甲烷的] (用作燃料)、液化石油气(用作燃料)硫化氢、(废润滑油加氢伴随产生的尾气组分)及[压缩的或液化的]等危险化学品。

依据《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2013年完整版)》和《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2013年版)》规定,常州菲纳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涉及危险化学品中的甲醇,氢,汽油,天然气[富含甲烷的] (用作燃料)、液化石油气(用作燃料)硫化氢、(废润滑油加氢精制伴随产生的尾气组分)列入《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2013年完整版);生产工艺中的加氢反应、裂解反应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依据《关于规范化工企业自动控制技术改造工作的意见》(苏安监[2009]109号)规定,常州菲纳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汽油储罐、甲醇储罐属于“高危储存设施”。

依据GB18218-2018《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常州菲纳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单元、储存单元均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常州菲纳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6万吨/年废润滑油加氢精制生产装置在生产及物料储运过程中,主要存在火灾、爆炸、中毒及腐蚀等危险危害因素。

    江苏国恒安全评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按照AQ8001-2007《安全评价通则》、DB32/T3252-2017《危险化学品单位安全现状评价导则》及《江苏省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企业和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化工生产企业安全现状评价指导意见(试行)》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评价工作组对提供的技术资料及其他有关资料进行分析、研究,对企业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管理、安全技术措施等方面进行检查和分析评价,经与项目单位充分交换意见后编制完成《常州菲纳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6万吨/年废润滑油加氢精制等生产装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安全评价过程控制情况

安全评价项目管理

项目组长

技术负责人

过程控制负责人

严明亮

蒋国松

邵振方

安全评价报告编制过程

报告编制人

报告审核人

严明亮

邵振方

安全评价项目参与人员

安全评价师

注册安全工程师

技术专家及技术人员

严明亮、蔡文斌、芮国芬、宋明昌、

石锦松、袁斌

严明亮、蔡文斌、芮国芬、宋明昌、

石锦松、袁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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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现场开展情况

现场勘查人员

勘查时间及任务

现场勘查照片

严明亮、蔡文斌、芮国芬、宋明昌、

石锦松、袁斌

2022323日查看周边环境


评价项目其他信息

2022年7月4日通过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