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工作公示信息表
项目名称 |
泰州天银塑业有限公司高阻隔复合材料生产项目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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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
泰州医药高新区沿江街道泰镇路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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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性质 |
新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技术引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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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陆渭平 |
联系电话 |
13382588660 |
公示信息类别 |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 控制效果评价与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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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编制单位或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单位 |
江苏国恒安全评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联系人及 联系电话 |
海广鹏 17384489055 |
1.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泰州天银塑业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对《泰州天银塑业有限公司高阻隔复合材料生产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以下简称控效评价报告)组织了评审。评审会由公司总经理陆渭平主持,由周天文、徐爱国、王飞霞、朱星星、黄灵组成评审组(见评审会签到表),黄灵担任评审组组长。评审组在听取了建设单位对该项目的介绍和评价单位对控效评价报告编制情况和主要内容的汇报后,审阅了控效评价报告及相关文件资料,并进行了质询。根据评审人员个人评审意见,经讨论形成如下评审组综合意见: 一、总体意见 1、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和能力符合; 2、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编制符合相关要求; 3、调查与评价的重点内容全面、客观、准确; 4、建设项目按照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组织施工,论证说明充分; 4、措施及建议的具有可行性、针对性; 5、评价结论准确、正确。 二、控效评价报告的修改意见及建议 1、完善评价依据; 2、细化原料粒子投入搅拌机加料方式,补充废气收集处理、活性炭更换拆卸、模具检维修保养等工艺描述;核实废料粉碎工艺及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 3、细化1#厂房各功能分区设备、岗位布局调查评价; 4、补充各生产设备所配备吸风罩防护性能检测与评价;补充生产车间高温检测分析与评价; 5、完善结论,关键控制点建议增加模具检维修岗位。 6、完善吹塑、注塑、丝印、检维修岗位等个体防护用品调查分析与评价; 7、其他详见专家个人意见。 三、评审结论 评审组认为该控效评价报告评审为整改后通过,但建设单位应当要求评价单位根据上述修改意见和建议进行修改完善。修改完善后的最终控效评价报告应具备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按照验收意见整改的情况分析和评价,及时提请评审组全体成员确认。经确认后,建设单位方可形成《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和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工作过程报告》上报或备查。
2.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 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泰州天银塑业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对高阻隔复合材料生产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组织了现场验收。验收会由泰州天银塑业有限公司总经理陆渭平主持,由周天文、徐爱国、王飞霞、朱星星、黄灵组成评审组(见评审会签到表),黄灵担任评审组组长。验收组在听取了建设单位对该项目和职业病防护设施情况的介绍后,察看了现场,审阅了相关文件资料,并进行了质询。根据个人验收意见,经讨论形成如下验收组综合意见:
一、总体意见 1、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设计与现场一致。 2、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和施工符合法律法规。 3、职业病危害控制达到预期效果。 4、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二、验收的整改意见及建议 1、加强防尘毒等职业病防护设施和应急救援设施的维护、保养、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通风、排毒、除尘设施正常有效运行,有效控制工作场所内有害物质的浓度; 2、按安监总厅安健[2014]111号文件要求细化各操作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卡及警示标识、职业卫生公告栏和检测结果公告; 3、严格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的要求,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相应的岗前、在岗期间、离岗职业健康检查,并按规定将体检结果告知;按要求组织复检; 4、加强各产尘毒、噪声岗位个体防护用品发放、配备使用和配戴管理;特别是吹塑岗位的耳塞、注熟岗位的防尘毒口罩、丝印岗位的防毒口罩、检维修岗位的防电焊烟尘口罩等; 5、其他详见专家个人意见。 三、验收结论 验收组认为该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结论整改后通过,建设单位应根据上述整改意见及建议进行整改,整改后及时提请验收组全体成员确认,并将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工作过程形成书面报告备查,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应当在验收完成之日起20日内向管辖该建设项目的卫健管理部门提交书面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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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验收)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
已按照专家组意见和专家个人意见对现场和报告进行了修改。 |
制表人:陆渭平 制表日期:2021年11月25日 联系电话:133825886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