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工作公示信息表
项目名称 |
贮运厂油品作业区储罐VOCS治理改造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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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
贮运厂油品作业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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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性质 |
新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技术引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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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吴骥川 |
联系电话 |
15895806962 |
公示信息类别 |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 控制效果评价与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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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编制单位或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单位 |
江苏国恒安全评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联系人及 联系电话 |
方毛 15151850510 |
评审(验收)情况(包括评审验收时间、主持人、评审验收人员、评价结论、评审及验收意见等): 1)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对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贮运厂油品作业区储罐VOCS治理改造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控效评价报告)组织了评审。评审会由吴会主持,由张恒东、张芹、蒋桂林、杜鑫、杜冰组成评审组(见评审会签到表),张恒东担任评审组组长。评审组在听取了建设单位对该项目的介绍和评价单位对控效评价报告编制情况和主要内容的汇报后,审阅了控效评价报告及相关文件资料,并进行了质询。根据评审人员个人评审意见,经讨论形成如下评审组综合意见: 一、总体意见 1、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机构资质和能力符合相关要求; 2、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编制符合要求; 3、调查与评价的重点内容较为全面、客观、准确; 4、对建设项目按照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组织施工情况,论证说明充分; 5、措施及建议基本可行、具有针对性; 6、评价结论准确。
二、控效评价报告的修改意见及建议
无
三、评审结论 评审组认为该控效评价报告评审结论为通过,建设单位需编制《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工作过程报告》备查。 2)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 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对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贮运厂油品作业区储罐VOCS治理改造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控效评价报告)组织了评审。评审会由吴会主持,由张恒东、张芹、蒋桂林、杜鑫、杜冰组成评审组(见评审会签到表),张恒东担任评审组组长。验收组在听取了建设单位对该项目和职业病防护设施情况的介绍后,察看了现场,审阅了相关文件资料,并进行了质询。根据个人验收意见,经讨论形成如下验收组综合意见: 一、总体意见 1、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设计与现场一致; 2、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和施工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3、职业病危害控制达到预期效果; 4、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二、验收的整改意见及建议
无
三、验收结论 验收组认为该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结论为通过,建设单位需将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工作过程形成书面报告备查,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应当在验收完成之日起20日内向管辖该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书面报告。 |
制表人:方毛 制表日期: 2022.4.29 联系电话:1515185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