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工作公示信息表
项目名称 |
南京威尔药业科技有限公司EO/PO外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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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
南京市江北新区新材料科技园赵桥河南路5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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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性质 |
新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技术引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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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徐溢 |
联系电话 |
18352766448 |
公示信息类别 |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 控制效果评价与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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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编制单位或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单位 |
江苏国恒安全评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联系人及 联系电话 |
段蓉蓉15951803316 |
评审(验收)情况(包括评审验收时间、主持人、评审验收人员、评价结论、评审及验收意见等): 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南京威尔药业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年1月25日在南京市江北新区,对南京威尔药业科技有限公司EO/PO外管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控效评价报告)及职业病防护设施组织了评审、现场验收。评审会由蒋慧敏经理主持,由吴会、张荣、张恒东、蒋桂林、张万旭组成评审组(见评审会签到表),蒋桂林担任评审组组长。评审组在听取了建设单位对该项目的介绍和评价单位对控效评价报告编制情况和主要内容、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汇报后,审阅了控效评价报告及相关文件资料,并进行了质询。根据评审人员个人评审(验收)意见,经讨论形成如下评审组(验收组)综合意见: (1)报告部分 一、总体意见 1、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机构资质和能力符合要求; 2、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编制符合要求; 3、调查与评价的重点内容全面、客观、准确; 4、对建设项目按照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组织施工情况,论证说明充分; 5、措施及建议具有可行性、针对性; 6、评价结论准确、正确。 二、控效评价报告的修改意见及建议 无。 三、评审结论 评审组认为该控效评价报告评审为通过,建设单位需形成《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和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工作过程报告》上报或备查。 (2)验收部分 一、总体意见 1、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设计与现场一致; 2、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和施工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3、职业病危害控制达到预期效果; 4、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 二、验收的整改意见及建议 无。 三、评审结论 验收组认为该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结论为通过,建设单位需将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工作过程形成书面报告备查,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应当在验收完成之日起20日内向管辖该建设项目的监管部门提交书面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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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验收)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 见整改确认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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