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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拉尼斯(南京)化工有限公司南京基地尾气优化利用项目自主验收公示

发布时间: 2022-03-04 作者: 浏览:3021次

塞拉尼斯(南京)化工有限公司南京基地尾气优化利用项目自主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现将塞拉尼斯(南京)化工有限公司南京基地尾气优化利用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塞拉尼斯(南京)化工有限公司南京基地尾气优化利用项目

地点: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方水西路66

建设单位:塞拉尼斯(南京)化工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改造原乙醇装置(已拆除)现有焚烧炉及余热锅炉,增加、拆除部分管线,新增低氮燃烧器替换现有燃烧器,用于处理来自醋酸(AA)装置和醋酸乙烯(VAM)装置的尾气,尾气设计处理能力3305Nm3/h,同时通过余热锅炉副产13t/h蒸汽。

公示时间:202234日至2022331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5050573002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塞拉尼斯(南京)化工有限公司南京基地尾气优化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塞拉尼斯(南京)化工有限公司南京基地尾气优化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塞拉尼斯(南京)化工有限公司南京基地尾气优化利用项目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