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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民化学有限责任公司杀菌剂系列技改项目(年产500吨苯醚甲环唑原药技改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 2022-03-03 作者: 浏览:2125次

安全评价业务网上公开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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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利民化学有限责任公司杀菌剂系列技改项目(年产500吨苯醚甲环唑原药技改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

项目规模

年产500吨苯醚甲环唑原药,同时副产硝酸钠230吨/年、盐酸(30%)150吨/年、氢溴酸300吨/年、溴化钾258吨/年、溴化钠31吨/年、氯化钠40吨/年、三氯化铝300吨/年。

业务范围

化工

合同期限

资料齐全后30个工作日

项目类型

安全验收评价

报告提交时间

2021年1012

安全评价项目简介

利民化学于2011年3月投资25924万元建设杀菌剂系列技改项目(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25000吨络合态代森锰锌原药、5000吨乙磷铝原药、500吨苯醚甲环唑原药及系列制剂的生产能力),建设项目属于搬迁技改项目。目前该技改项目中的年产25000吨络合态代森锰锌原药及系列制剂技改项目、5000吨乙磷铝原药及系列制剂技改项目已建成投产;年产500吨苯醚甲环唑原药技改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即为本次安全验收评价项目。本项目产品苯醚甲环唑不属于《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中在列的危险化学品,但副产品中的硝酸钠(危序号2311)、30%盐酸(危序号2507)、氢溴酸(危序号1665)、三氯化铝[无水](危序号1842)属于危险化学品。因此,企业需领取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本项目属于具有爆炸危险性建设项目;本项目涉及粉尘爆炸危险作业场所;生产过程中存在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等危险、有害因素。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2002〕第70号发布,主席令〔2009〕第18号、〔2014〕第13号、〔2021〕第88号修改)、《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原安监总局令〔2012〕第45号公布,原安监总局令〔2015〕第79号修改)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本项目属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本项目建成后需进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受利民化学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江苏国恒安全评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承担了本项目的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工作,并编制形成了《利民化学有限责任公司杀菌剂系列技改项目(年产500吨苯醚甲环唑原药技改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

安全评价过程控制情况

安全评价项目管理

项目组长

技术负责人

过程控制负责人

余洋

于涛

陈晶妮

安全评价报告编制过程

报告编制人

报告审核人

余洋

杨科威

安全评价项目参与人员

安全评价师

注册安全工程师

技术专家及技术人员

余洋、崔玉荣、张强、任瑞、石锦松、倪大兆

崔玉荣、张强、石锦松

宋明昌

安全评价项目现场开展情况

现场勘查人员

勘查时间及任务

现场勘查照片

余洋、任瑞

2021.3.1现场勘察,沟通项目基本情况,收集评价所需资料,项目现场进行勘查,沟通项目进度计划。

 


评价项目其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