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业务网上公开信息表 | ||||
项目名称 | 泰兴市兴安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新建黄磷管道项目安全评价 | 项目规模 | 0.1万吨/年N,N-二甲基苄胺 | |
业务范围 | 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 | 合同期限 | 资料齐全后30个工作日内 | |
项目类型 | 安全预评价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1.12.17 | |
安全评价项目简介 | 泰兴市兴安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目前已建成16万吨/年三氯化磷和5万吨/年三氯氧磷生产装置,企业已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苏)WH安许证字[M00217]),有效期至2022-08-31,许可内容:盐酸(788吨/年)、三氯氧磷(50000吨/年)、三氯化磷(160000吨/年)。 兴安化工现有一台600立方黄磷储槽,始建于2006年,目前已使用15年,企业计划对现有黄磷储槽进行更新。为保证在更换储槽期间,三氯化磷车间一、二不停产,拟租用企业东侧泰兴市南磷化工有限公司在用的3#黄磷储槽,并新建一根长约75米DN40黄磷管道,为三氯化磷车间一、二供应主要原料黄磷。 该项目于2021年10月11日取得泰兴市行政审批局的《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号:泰行审备[2021]626号),建设规模及内容主要为:新建1根直径为DN40、管道长度约为75米的夹套黄磷管道连接至公司现有黄磷管道,管道采用夹套管,依托现有管架进行敷设,管道采用步步高的敷设方式,保证在静止状态下管道内无黄磷。本项目不涉及双方生产装置工艺条件的改变,不改变原有的安全环保设施,预计使用4个月。 依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第45号令,第79号令修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安监总局第41号令,第79号令修改)、《江苏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苏安监[2018]1号)、《省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安监〔2018〕32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新建管道输送物质为黄磷,属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在建设之前需要进行安全条件审查。 本次安全评价的对象为泰兴市兴安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新建的约75m长的黄磷管道,不涉及危险化学品长输管道、园区内公用管道。本次评价范围为从南磷化工黄磷储槽新增的黄磷输送泵(P507)起至兴安化工现有黄磷总管止,再通过厂区内现有黄磷管道输送至黄磷静置槽(V0001)和黄磷静置槽(V1001),本项目新建黄磷管道依托南磷化工和兴安化工厂界围墙处现有的蒸汽管架进行敷设。 本项目不涉及危险化工工艺;不涉及高危储罐,不属于具有爆炸危险性的建设项目。经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进行辨识,本项目不构成重大危险源,也不改变兴安化工和南磷化工厂内现有重大危险源的数量及等级。本项目建成后仅用于黄磷的输送,不改变企业现有产品的生产规模,无需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 通过此次评价,使企业能够了解自身固有的危险和有害因素,并为项目初步设计和建设施工提供科学依据,以提高建设项目本质安全程度。对于本报告中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议,企业应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做好事故的预防工作,以实现生产装置的长期安全稳定运行。 | |||
安全评价过程控制情况 | ||||
安全评价项目管理 | 项目组长 | 技术负责人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
任瑞 | 潘成忠 | 钱波 | ||
安全评价报告编制过程 | 报告编制人 | 报告审核人 | ||
任瑞 | 李国华 | |||
安全评价项目参与人员 | 安全评价师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技术专家及技术人员 | |
任瑞、宋明昌、袁斌、石锦松、李长江、曹丹 | 宋明昌、袁斌、石锦松、曹丹、李长江 | 陆生安 | ||
安全评价项目现场开展情况 | 现场勘查人员 | 勘查时间及任务 | 现场勘查照片 | |
任瑞、石锦松等 | 2021.11.05:拟建现场周边环境勘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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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项目其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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