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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瑞恒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8万吨环氧树脂及配套工程项目安全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 2021-02-10 作者: 浏览:1847次

安全评价业务网上公开信息表

项目名称

江苏瑞恒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8万吨环氧树脂及配套工程项目安全评价报告

项目规模

18万吨环氧树脂及配套工程项目

业务范围

金属、非金属矿及其他矿选企业;陆地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陆上油气管道运输业;石油加工业,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金属冶炼*****

合同期限

资料集齐后30个工作日内

项目类型

安全预评价

报告提交时间

2021110

安全评价项目简介

新建18万吨/年环氧树脂生产装置和18万吨/年废盐综合利用的离子膜烧碱生产装置(折百),配套建设盐水湿式氧化系统与公辅工程设施。

安全评价过程控制情况

安全评价项目管理

项目组长

技术负责人

过程控制负责人

李国华

徐颖

杨科威

安全评价报告编制过程

报告编制人

报告审核人

李国华、戴相禄、尤薇、袁斌、史果、崔玉荣

于涛

安全评价项目参与人员

安全评价师

注册安全工程师

技术专家及技术人员

李国华、戴相禄、尤薇、袁斌、史果、崔玉荣

李国华、戴相禄、袁斌、史果、崔玉荣

徐颖

安全评价项目现场开展情况

现场勘查人员

勘查时间及任务

现场勘查照片

李国华、史果

2020    7   15  ;查看徐圩新区工矿企业分布情况,瑞恒周边环境,及厂区内该装置周边其他建构筑物布置情况等。

评价项目其他信息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涉及危险化工工艺:聚合工艺、电解工艺;涉及甲类罐区、液氯储罐、环氧氯丙烷储罐等危险储存设施。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辨识,本项目根据装置和存储设施分别划分4个单元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其中,环氧树脂基础装置构成三级重大危险源,甲类罐组构成四级重大危险源,环氧树脂灌装车间和离子膜装置不构成重大危险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