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工作公示信息表
项目名称 |
固体制剂生产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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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
泰州市中国医药城口泰路东侧、新阳路北侧G43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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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性质 |
新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 技术引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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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燕子亚 |
联系电话 |
186529308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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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信息类别 |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 控制效果评价与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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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编制单位或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单位 |
江苏国恒安全评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联系人及 联系电话 |
沈嘉慧 183518650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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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验收)情况(包括评审验收时间、主持人、评审验收人员、评价结论、评审及验收意见等): 江苏贝佳制药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对固体制剂生产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报告(以下简称控效评价报告)组织了评审。评审会由公司总经理周凯主持,由黄灵、张艳秋、王飞霞组成评审组(见评审会签到表),黄灵担任评审组组长。评审组在听取了建设单位对该项目的介绍和评价单位对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编制情况和主要内容的汇报后,审阅了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及相关文件资料,并进行了质询。根据评审人员个人评审意见,经讨论形成如下评审组综合意见: 一、总体意见(须包含以下基本要素) 报告: 1、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设计与现场基本一致; 2、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和施工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3、职业病危害控制基本达到预期效果; 4、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基本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验收: 1、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设计与现场基本一致; 2、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和施工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3、职业病危害控制基本达到预期效果; 4、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基本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的修改意见及建议 1、补充项目试运行情况,生产工况; 2、补充车间空气消毒、污水处理、高效过滤器更换滤芯等环节完善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补充整改后臭氧、局部排风罩控制风速检测与分析; 3、补充洁净区通风处理设施调查与分析;补充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通风设施设计落实情况描述; 4、核实应急救援柜设置情况(具体位置、数量、内容);补充冲淋洗眼器、气体检测仪的配置及参数调查分析; 5、建设项目试运行期间称量、总混、抛光、充填、包装等岗位噪声超标;混合机、上吸机等吸风罩的控制点风速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应针对试运行阶段存在的不足,提出有针对性的控制职业病危害的具体补充措施与建议; 6、其他详见专家个人意见。 三、建设单位验收的整改意见及建议 1、规范作业场所警示标识、告知卡及检测公告栏的设置; 2、加强个体防护用品尤其是噪声超标岗位的防护; 3、按规范做好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确保上岗、在岗和离岗人员均应进行职业健康监护;建设单位应安排[电测听]异常人员进行复查,并建议其他疾病或异常人员按照体检报告建议要求进行复查。混合机、上吸机等吸风罩的控制点风速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设法提高控制点风速符合要求。 4、其他详见专家个人意见。 四、评审结论 评审组认为该控效评价报告评审为整改后通过,但建设单位应当要求评价单位根据上述修改意见和建议进行修改完善。修改完善后的最终控效评价报告应具备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按照验收意见整改的情况分析和评价,及时提请评审组全体成员确认。经确认后,建设单位方可形成《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和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工作过程报告》上报或备查。 验收组认为该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结论为整改后通过,建设单位应根据上述整改意见及建议进行整改,整改后及时提请验收组全体成员确认,经确认后,建设单位方可形成《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和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工作过程报告》,并最终的控效评价报告作为正式材料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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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验收)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 《江苏贝佳制药有限公司固体制剂生产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按专家意见修改,并经评审组组长、成员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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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表人:燕子亚 制表日期:2020年1月10日 联系电话:18652930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