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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深光科技有限公司 柔性AMOLED掩模版生产项目(一期)

发布时间: 2020-04-22 作者: 浏览:611次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工作公示信息表

 




项目名称

南京深光科技有限公司

柔性AMOLED掩模版生产项目(一期)

项目地址

南京市江宁区燕湖路189

项目性质

新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   技术引进

项目负责人

陈春林

联系电话

18795890061

公示信息类别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  

控制效果评价与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

评价报告编制单位或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单位

江苏国恒安全评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

联系电话

黄景 18752097373

评审(验收)情况(包括评审验收时间、主持人、评审验收人员、评价结论、评审及验收意见等):

南京深光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417日在江苏国恒会议室,对柔性AMOLED掩模版生产项目(一期)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以下简称预评价报告)组织了评审。评审会由李壮壮主持,由吴会、张恒东、时勇组成评审组(见评审会签到表),吴会担任评审组组长(原则上由市级以上职业卫生专家库成员担任)。评审组在听取了建设单位对该项目的介绍和评价单位对预评价报告编制情况和主要内容的汇报后,审阅了预评价报告及相关文件资料,并进行了质询。根据评审人员个人评审意见,经讨论形成如下评审组综合意见:

一、总体意见(须包含以下基本要素)

1、预评价报告编制符合相关标准法规和导则的要求;

2、分析与评价重点内容尤其是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的全面、客观、准确;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对劳动者健康影响与危害程度分析与评价符合要求;

3、对建设项目拟采取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防护措施进行分析、评价符合要求;

4、措施及建议可行、具有一定针对性;

5、评价结论正确。

 

二、预评价报告的修改意见及建议

1、细化纯水制备工艺;

2、核实靶材溅射过程是否存在高频电磁场等职业危害因素;

3、细化清洗液配制过程,明确清洗液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完善应急、警示标识设置评价;

4、补充企业原有职业卫生管理水平及职业病发病情况;

5、其他见专家个人意见。

 

三、评审结论

评审组认为该预评价报告评审结论为整改后通过,建设单位必须要求评价单位根据上述修改意见及建议进行修改完善。修改完善后的预评价报告应及时提请评审组全体成员确认。经确认后,建设单位方可形成《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工作过程报告》备查。

 

评审(验收)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

《南京深光科技有限公司柔性AMOLED掩模版生产项目(一期)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按专家意见修改,并经评审组组长、成员签字确认。

制表人:陈春林    制表日期:2020422      联系电话:18795890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