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工作公示信息表
项目名称 |
烧结烟气脱硫脱硝环保技术改造项目(2×220m2烧结机) |
||
项目地址 |
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幸福路8号南钢第二烧结厂厂区内 |
||
项目性质 |
新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技术引进□ |
||
项目负责人 |
蒋桂林 |
联系电话 |
13405815896 |
公示信息类别 |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 控制效果评价与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 |
||
评价报告编制单位或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单位 |
江苏国恒安全评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联系人及 联系电话 |
黄景 18752097373 |
评审(验收)情况(包括评审验收时间、主持人、评审验收人员、评价结论、评审及验收意见等): 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南京金江冶金炉料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21日在南钢集团会议室,对烧结烟气脱硫脱硝环保技术改造项目(2×220m2烧结机)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以下简称预评价报告)组织了评审。评审会由蒋桂林主持,由吴会、张琳、张万旭组成评审组(见评审会签到表),张琳担任评审组组长(原则上由市级以上职业卫生专家库成员担任)。评审组在听取了建设单位对该项目的介绍和评价单位对预评价报告编制情况和主要内容的汇报后,审阅了预评价报告及相关文件资料,并进行了质询。根据评审人员个人评审意见,经讨论形成如下评审组综合意见: 一、总体意见 1、评价单位(江苏国恒安全评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具有相应的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和能力,符合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规定; 2、预评价报告的编写符合相关导则的要求; 3、评价内容较为全面、客观;对重点内容分析和评价较准确; 4、提出的措施及建议基本可行、有一定的针对性; 5、评价结论正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准确。 二、预评价报告的修改意见及建议 1、明确利旧及改造内容,完善利旧项目符合性评价; 2、完善通风设施分析评价; 3、完善应急设施分析评价; 4、专家其他个人意见。 三、评审结论 评审组认为该预评价报告评审结论为整改后通过,建设单位必须要求评价单位根据上述修改意见及建议进行修改完善。修改完善后的预评价报告应及时提请评审组全体成员确认。经确认后,建设单位方可形成《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工作过程报告》备查。 |
|||
评审(验收)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
已按照专家组意见和专家个人意见对报告进行了修改。 |
制表人:蒋桂林 制表日期:2019年11月26日 联系电话:134058158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