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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钢特钢有限公司炼钢厂40吨炼钢分厂15#炉改造工程

发布时间: 2020-11-08 作者: 浏览:1105次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工作公示信息表

 

项目名称

宝钢特钢有限公司炼钢厂40吨炼钢分厂15#炉改造工程

项目地址

上海市宝山区水产路1269

项目性质

新建□  改建□  扩建技术改造■  技术引进

项目负责人

杨奇峰

联系电话

13611691563

公示信息类别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  

控制效果评价与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 

评价报告编制单位或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单位

江苏国恒安全评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

联系电话

杨洁 17751775836

评审情况(包括评审验收时间、主持人、评审验收人员、评价结论、评审及验收意见等):

宝钢特钢有限公司于2020512日在宝钢特钢会议室,对宝钢特钢有限公司炼钢厂40吨炼钢分厂15#炉改造工程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组织了评审。评审会由刘向阳、陈恩明、秦景香组成评审组(见评审会签到表),刘向阳担任评审组组长。评审组在听取了建设单位对该项目的介绍和评价单位对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编制情况和主要内容的汇报后,审阅了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及相关文件资料,并进行了质询。根据评审人员个人评审意见,经讨论形成如下评审组综合意见:

一、总体意见(须包含以下基本要素)

1.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机构资质和能力符合要求;

2.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编制符合要求;

3.调查与评价的重点内容全面、客观、准确;

4.对建设项目按照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组织施工情况,论证说明充分;

5.措施及建议可行、有针对性;

6.评价结论准确、正确。

二、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的修改意见及建议

1.细化高温中暑及设备检维修、受限空间作业应急救援措施的分析与评价;

2.补充有害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因素风险分析;

3.补充预评价报告建议落实情况描述;

4.专家其他个人意见。

三、验收的整改意见及建议

1.加强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维护的管理;

2.建立健全生产设备及职业病防护设施检维修作业操作规程,并组织落实。

四、评审结论

评审组认为该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评审结论为整改后通过,建设单位必须要求评价单位根据上述修改意见及建议进行修改完善。修改完善后的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应及时提请评审组长确认。

 

评审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

《宝钢特钢有限公司炼钢厂40吨炼钢分厂15#炉改造工程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按专家意见修改及整改,并经评审组组长签字确认。

 

制表人:杨洁    制表日期:2020118      联系电话:17751775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