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工作公示信息表
项目名称 |
江苏普信制药有限公司年产300吨奈韦拉平、200吨泰诺福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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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
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沿海工业园陈李路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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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性质 |
新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技术引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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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陈立举 |
联系电话 |
15061159600 |
公示信息类别 |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 控制效果评价与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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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编制单位或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单位 |
江苏国恒安全评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联系人及 联系电话 |
徐春兰 15996498548 |
评审(验收)情况(包括评审验收时间、主持人、评审验收人员、评价结论、评审及验收意见等): 江苏普信制药有限公司于2018年7月10日在江苏普信制药有限公司会议室,对江苏江苏普信制药有限公司年产300吨奈韦拉平、200吨泰诺福韦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以下简称预评价报告)组织了评审。评审会由杨春主持,由包平、朱国华、吕建兵、王世桥、季宝华组成评审组(见评审会签到表),季宝华担任评审组组长。评审组在听取了建设单位对该项目的介绍和评价单位对预评价报告编制情况和主要内容的汇报后,审阅了预评价报告及相关文件资料,并进行了质询。根据评审人员个人评审意见,经讨论形成如下评审组综合意见: 一、总体意见 1、预评价报告编制符合《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编制要求》(ZW-JB-2014-004)的要求; 2、预评价报告对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分析较全面、客观;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对劳动者健康影响与危害程度的分析与评价较准确; 3、对建设项目拟采取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防护措施的分析、评价基本正确; 4、预评价报告提出的措施及建议基本可行、具有一定的针对性; 5、预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析与评价,评价结论基本正确。 二、预评价报告的修改意见及建议 1、补充前言,说明企业情况以及拟建项目备案情况、涉及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行业分类、风险分类等内容。 2、核实各岗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人数、接触方式、接触时间、接触频次。 3、按《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国卫疾控发[2015]92号要求,辨识拟建项目涉及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规范本项目涉及的粉尘名称。 4、补充甲醛、二氧化硫、低温、活性炭粉尘、其他粉尘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分析。 5、按《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要求,核实拟建项目车间卫生特征等级为2级,分析现有的卫生辅助用室能否满足拟建项目要求。 6、依据《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和《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的要求,完善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设置的分析与评价。 7、提供类比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职业健康体检报告复印件。 8、其它按评审专家个人意见修改。 三、评审结论 评审组认为该预评价报告评审结论为整改后通过,建设单位必须要求评价单位根据上述修改意见及建议进行修改完善。修改完善后的预评价报告应及时提请评审组全体成员确认。经确认后,建设单位方可形成《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工作过程报告》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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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验收)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 《江苏普信制药有限公司年产300吨奈韦拉平、200吨泰诺福韦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已按专家意见修改,并经评审组组长、成员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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