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工作公示信息表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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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
扬州化学工业园区中央大道1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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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性质 |
新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技术引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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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杨进 |
联系电话 |
13511765756 |
公示信息类别 |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 控制效果评价与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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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编制单位或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单位 |
江苏国恒安全评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联系人及 联系电话 |
徐春兰 15996498548 |
评审(验收)情况(包括评审验收时间、主持人、评审验收人员、评价结论、评审及验收意见等): 江苏瑞盛新材料有限公式于2018年2月2日在江苏瑞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对江苏瑞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对位芳纶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以下简称预评价报告)组织了评审。评审会由赵开荣主持,由姚宏伟、夏在庆、封永寿、盛荣建、朱月潜组成评审组(见评审会签到表),姚宏伟担任评审组组长。评审组在听取了建设单位对该项目的介绍和评价单位对预评价报告编制情况和主要内容的汇报后,审阅了预评价报告及相关文件资料,并进行了质询。根据评审人员个人评审意见,经讨论形成如下评审组综合意见: 一、总体意见 1、预评价报告编制符合《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编制要求》(ZW-JB-2014-004)的要求; 2、预评价报告对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分析较全面、客观;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对劳动者健康影响与危害程度的分析与评价较准确; 3、对建设项目拟采取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防护措施的分析、评价基本正确; 4、预评价报告提出的措施及建议基本可行、具有一定的针对性; 5、预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析与评价,评价结论基本正确。 三、评审结论 评审组认为该预评价报告评审结论为整改后通过,建设单位必须要求评价单位根据上述修改意见及建议进行修改完善。修改完善后的预评价报告应及时提请评审组全体成员确认。经确认后,建设单位方可形成《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工作过程报告》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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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验收)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 《江苏瑞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对位芳纶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已按专家意见修改,并经评审组组长、成员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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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表人:徐春兰 制表日期:2018.2.5 联系电话:159964985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