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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料厂1PP包装移至6号库配套改造项目

发布时间: 2019-02-15 作者: 浏览:1027次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工作公示信息表

 




项目名称

塑料厂1PP包装移至6号库配套改造项目

项目地址

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塑料厂厂区内

项目性质

新建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技术引进

项目负责人

许林云

联系电话

025-57782137

公示信息类别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  

控制效果评价与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

评价报告编制单位或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单位

江苏国恒安全评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

联系电话

徐春兰

15996498548

评审(验收)情况(包括评审验收时间、主持人、评审验收人员、评价结论、评审及验收意见等):

南京扬子石化有限公司于2019124日在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会议室,对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塑料厂1PP包装移至6号库配套改造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以下简称预评价报告)组织了评审。评审会由吴会主持,由施卫、张荣、谢景欣组成评审组,施卫担任评审组组长。评审组在听取了建设单位对该项目的介绍和评价单位对预评价报告编制情况和主要内容的汇报后,审阅了预评价报告及相关文件资料,并进行了质询。根据评审人员个人评审意见,经讨论形成如下评审组综合意见:

一、总体意见

1、预评价报告编制符合《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编制要求》(ZW-JB-2014-004)的要求;

2、预评价报告对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分析较全面、客观;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对劳动者健康影响与危害程度的分析与评价较准确;

3、对建设项目拟采取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防护措施的分析、评价基本正确;

4、预评价报告提出的措施及建议基本可行、具有较强的针对性;

5、预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析与评价,评价结论基本正确。

二、预评价报告的修改意见及建议

1、进一步明确项目建设内容;

2、完善危害因素对人体健康的影响以其可能引起的职业病;

3、补充完善包装过程防护设施的分析与评价。

4、专家其他意见。

三、评审结论

评审组认为该预评价报告评审结论为整改后通过,建设单位必须要求评价单位根据上述修改意见及建议进行修改完善。修改完善后的预评价报告应及时提请评审组全体成员确认。经确认后,建设单位方可形成《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工作过程报告》备查。

评审(验收)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

根据评审建议进行了修改,专家组成员于2019215日对整改确认表进行了签字确认,具体整改内容如下:

1、明确了本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仅为厂房改造项目不涉及生产,具体见报告资料性附件2.1.4章节。

2、补充了施工过程中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具体见报告资料性附件表4.2-1

3、说明了本项目不包括生产工艺,厂房为自然通风。

4见专家个人意见修改表。

制表人: 徐春兰   制表日期:2019215      联系电话:159964985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