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工作公示信息表
项目名称 |
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上合组织(连云港)国际物流园铁路装卸场站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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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
上合组织(连云港)国际物流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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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性质 |
新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技术引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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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韩 龙 |
联系电话 |
13775445366 |
公示信息类别 |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 控制效果评价与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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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编制单位或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单位 |
江苏国恒安全评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联系人及 联系电话 |
吕兴霞18651711486 |
评审(验收)情况(包括评审验收时间、主持人、评审验收人员、评价结论、评审及验收意见等): 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于2018年3月30日在连云港市,对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上合组织(连云港)国际物流园铁路装卸场站工程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以下简称预评价报告)进行了函审。由白彩云、宣峰、姜爱农组成评审组(见评审会签到表),白彩云担任评审组组长。评审组审阅了预评价报告及相关文件资料,根据评审人员个人评审意见,形成如下评审组综合意见: 一、总体意见 1、预评价报告编制基本符合《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编制要求》(ZW-JB-2014-004)的要求; 2、预评价报告对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分析; 3、对建设项目拟采取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防护措施分析、评价基本正确; 4、预评价报告提出的措施及建议基本可行; 5、预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进行了职业病危害风险分析与评价,评价结论正确 二、预评价报告的修改意见及建议 1、完善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调查与分析; 2、完善类比资料分析与评价; 3、细化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与应急救援设施配置调查分析; 4、细化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调查与配置; 5、完善生产性粉尘定性依据; 6、完善建议内容。
三、评审结论 评审组认为该预评价报告评审结论为整改后通过,建设单位必须要求评价单位根据上述修改意见及建议进行修改完善。修改完善后的预评价报告应及时提请评审组全体成员确认。经确认后,建设单位方可形成《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工作过程报告》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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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验收)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 《塞拉尼斯(南京)多元化工有限公司建设塞拉尼斯南京工厂超高分子量聚乙烯装置新增料仓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按专家意见修改,并经评审组组长、成员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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