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工作公示信息表
项目名称 |
江苏瑞恒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4.8万吨芳烃衍生系列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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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
江苏省连云港石化产业园东港污水处理厂东南与石化七道以北、港前大道以西地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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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性质 |
新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技术引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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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李贞国 |
联系电话 |
137735788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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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信息类别 |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 控制效果评价与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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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编制单位或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单位 |
江苏国恒安全评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联系人及 联系电话 |
吕兴霞 189517114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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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验收)情况(包括评审验收时间、主持人、评审验收人员、评价结论、评审及验收意见等): 江苏瑞恒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1日在连云港,对年产24.8万吨芳烃衍生物系列产品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以下简称预评价报告)组织了评审。评审会由公司总经理李贞国主持,评审由陈文宾、李艳辉、卞瑞麟组成评审组(见评审会签到表),陈文宾担任评审组组长。评审组在听取了建设单位对该项目的介绍和评价单位对预评价报告编制情况和主要内容的汇报后,审阅了预评价报告及相关文件资料,并进行了质询。根据评审人员个人评审意见,经讨论形成如下评审组综合意见: 一、总体意见 1、预评价报告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导则的要求; 2、分析与评价重点内容基本全面、客观、准确;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对劳动者健康影响与危害程度分析与评价基本符合; 3、对建设项目拟采取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防护措施分析与评价基本符合; 4、措施及建议可行,有一定的针对性; 5、评价结论正确。 二、预评价报告的修改意见及建议 1、完善工艺过程描述与分析; 2、完善职业病危害识别分析与评价; 3、完善防护措施及应急措施分析与评价; 4、完善补充措施建议; 5、其他详见专家个人意见。 三、评审结论 评审组认为该预评价报告评审结论为整改后通过,建设单位必须要求评价单位根据上述修改意见及建议进行修改完善。修改完善后的预评价报告应及时提请评审组全体成员确认。经确认后,建设单位方可形成《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工作过程报告》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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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验收)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 《江苏瑞恒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4.8万吨芳烃衍生系列产品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按专家意见修改,并经评审组组长、成员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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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表人:李贞国 制表日期:2019年12月30日 联系电话:13773578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