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工作公示信息表
项目名称 |
江苏东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5万吨/年氯乙酸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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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
江苏省镇江新区青龙山路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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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性质 |
新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技术引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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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费日开 |
联系电话 |
18752972061 |
公示信息类别 |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 控制效果评价与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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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编制单位或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单位 |
江苏国恒安全评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联系人及 联系电话 |
吕兴霞18651711486 |
评审(验收)情况(包括评审验收时间、主持人、评审验收人员、评价结论、评审及验收意见等): 江苏东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3月21日在镇江新区青龙山路8号,对5万吨/年氯乙酸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以下简称预评价报告)组织了评审。评审会由费日开主持,由张恒东、吴会、时勇、张荣、杜鑫组成评审组(见评审会签到表),吴会担任评审组组长。评审组在听取了建设单位对该项目的介绍和评价单位对预评价报告编制情况和主要内容的汇报后,审阅了预评价报告及相关文件资料,并进行了质询。根据评审人员个人评审意见,经讨论形成如下评审组综合意见: 一、总体意见 1、预评价报告编制符合《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编制要求》(ZW-JB-2014-004)的要求; 2、预评价报告对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分析较全面、客观;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对劳动者健康影响与危害程度的分析与评价较准确; 3、对建设项目拟采取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防护措施的分析、评价基本正确; 4、预评价报告提出的措施及建议基本可行、具有较强的针对性; 5、预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析与评价,评价结论基本正确。 1、完善应急设施、防护设施符合性和合理性评价; 2、完善卫生辅助用室分析评价; 3、专家其他个人意见。 三、评审结论 评审组认为该预评价报告评审结论为整改后通过,建设单位必须要求评价单位根据上述修改意见及建议进行修改完善。修改完善后的预评价报告应及时提请评审组全体成员确认。经确认后,建设单位方可形成《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工作过程报告》备查。 |
制表人:谢莉 制表日期: 2020年4月15日 联系电话:18752972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