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工作公示信息表
项目名称 |
药物及医疗器械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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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
南京市江北新区南京生物医药谷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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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性质 |
新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技术引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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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周礼明 |
联系电话 |
13605154356 |
公示信息类别 |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 控制效果评价与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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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报告编制单位或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单位 |
江苏国恒安全评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联系人及 联系电话 |
李存燕 19952410309 |
评审(验收)情况(包括评审验收时间、主持人、评审验收人员、评价结论、评审及验收意见等): 南京易亨制药有限公司于2018年2月3日在南京市江苏国恒会议室,对药物及医疗器械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以下简称预评价报告)组织了评审。评审会由刘俊安主持,由葛薇、吴会、杜鑫组成评审组,葛薇担任评审组组长。评审组在听取了建设单位对该项目的介绍和评价单位对预评价报告编制情况和主要内容的汇报后,审阅了预评价报告及相关文件资料,并进行了质询。根据评审人员个人评审意见,经讨论形成如下评审组综合意见: 一、总体意见 1、预评价报告编制符合《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编制要求》(ZW-JB-2014-004)的要求; 2、预评价报告对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分析较全面、客观;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对劳动者健康影响与危害程度的分析与评价较准确; 3、对建设项目拟采取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防护措施的分析、评价基本正确; 4、预评价报告提出的措施及建议基本可行、具有较强的针对性; 5、预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析与评价,评价结论基本正确。 二、预评价报告的修改意见及建议 1、明确评价范围;; 2、细化工艺流程,完善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及接害情况描述; 3、完善防尘、防毒设施符合性和合理性评价; 4、完善通风设施分析评价; 5、其他专家个人意见。 三、评审结论 评审组认为该预评价报告评审结论为整改后通过,建设单位必须要求评价单位根据上述修改意见及建议进行修改完善。修改完善后的预评价报告应及时提请评审组全体成员确认。经确认后,建设单位方可形成《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工作过程报告》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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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验收)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 根据评审建议进行了修改,专家组成员于2018年3月15日对整改确认表进行了签字确认,具体整改内容如下: 1、在评价范围内明确了各生产车间的主要功能分区,并补充了污水处理拟采取的工艺,具体见报告附件1.4-1。/2、 2、补充了污水处理工艺流程,拟采用水解酸化+缺氧+好氧+混凝沉淀处理工艺,具体工艺见报告附件2.1.6.1章节。并在4.1章节补充了污水处理过程、空调维护、制冷等的危害因素识别和接害情况,见表4.1-2及4.1-3。 3、企业拟根据《制药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技术规范》AQ/T4255-2015,拟制定了相关的通风机、自动包装系统、真空积尘系统等防护设施,具体见报告5.1章节。并在表6.4-1中完善了其防护设施的符合性和合理性。 4、企业主车间中药提取车间,原料生产车间均设置为净化区域,拟采用组合式空调机组及低速大风道送回风系统净化空调方式。洁净区送风口顶送风,房间下部侧回风,风口下沿距离地面150mm。舒适区送风口顶送风,上部回风气流组织。具体见报告章节2.7.3章节。评价分析见报告6.3章节。 5、见专家个人意见修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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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表人: 刘俊安 制表日期:2018-3-20 联系电话:13813923020